存在與秩序

存在與秩序

有秩序的創造,自然就會產生意義
也自然不用去探討存在的意義
這是永恆的特質之一

沒有秩序的創造,自然就沒有意義
也自然就會去探討存在的意義
這是毀滅的特質之一

所以秩序大於自由
意義源自於秩序
存在存在於秩序之下
永恆的特質之一包含秩序。

來自 林弘維 光明智慧之王(明王) 的分享
聖光+靈光=兩光
敬天地、知創造
King of Light
地球曆,西元2019年12月24日